•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23:13:40 股吧网页版
奥浦迈:关于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被动稀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系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浦迈”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导致总股数增加,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股东持股比例预计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
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国安、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庭栀(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25 年 2 月 8 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37.54 30.03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40.78 32.62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36.05 28.8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2.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任意一期股份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