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三位,均为公司独立董
事,分别为陶化安(时任)、李晓梅、张元兴,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陶化安担任,上述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5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陶化安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陶化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运作规
范,公司进行了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员会的委员组成。文光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共计三位,分别为文光伟、张元兴、李晓梅,其中文光伟为主任委员。
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2025 年度) 现任 备注
变动前 变动后
委员 陶化安、张元兴、李晓梅 文光伟、张元兴、李晓梅 陶化安先生于 2026 年
1 月离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
第二届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6 日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14 日 4、《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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