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司代码:688297 公司简称:中无人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5,000,00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25,070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673,874,9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4,774,986.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2.16%,占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4.80%。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无人机 688297 不适用
科创板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萍 巨美娜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1199号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1199号
电话 028-60236682 028-60236682
传真 028-61776375 028-61776375
电子信箱 avicuasir@163.com avicuasir@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无人机系统的场景研究、市场开发、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售后保障、运营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汇聚了无人机产业的优质资源,持续加强航空技术前沿探索能力、复杂航空系统集成开发能力、高效供应链整合能力、一体化综合保障能力的建设,培育高端航空装备主集成商的技术优势和引领能力。
1.无人机系统
公司主要产品为翼龙系列大型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同时加快云影系列无人机发展,由无人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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