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联合保荐机构”)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无人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于2026年3月4日及2026年3月1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刘佳奇。
中航证券:孙捷。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6年3月4日及2026年3月12日
(三)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召开的各次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文件;
3、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资金往来凭证等底稿文件;
4、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5、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7、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询了中无人机2025年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同时,项目组取得了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登记文件、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文件、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记录、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文件,并进行了核查及相应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无人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与风控管理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了公司2025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知情人登记文件,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文件资料等进行了
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无人机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无人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等进行访谈,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无人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相关合同,了解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情况,取得公司关于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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