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持审慎、尽责的职业态度,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情况,深入研究并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的相关议题,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决策参与、监督管理与专业咨询的职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陈亮,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计算机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特聘研究员;2017年5月至今,任国际服务协会青年科学家论坛副主席;2019年7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2019年9月至今,任中国计算机学会服务计算专业委员会专委;2021年1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系副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
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题的背景信息与核心要点。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陈亮 7 7 2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担任委员。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审议 3 项提案;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 2 次,审议 4 项提案。本人均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关注政策趋势及监管动态,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年度内先后参加了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多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对公司及四川省无人机系统产业创新中心进行了现场调研和考察,重点就公司主要业务进展、研发创新成果、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开展实地了解,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产能规划、经营动态以及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认知。同时,我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会前沟通协调等多种渠道,全面、深入地掌握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状况。
依托自身的知识储备和企业治理实践经验,我对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题提出了多条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与专业咨询职能。
作为专注于人工智能应用的独立董事,我关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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