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收到职工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决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形成后产生,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方效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方剑秋先生变更为方效良先生,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方效良先生、方剑秋先生、严路易先生,独立董事王晓燕女士、陈军泽先生、斯越秀女士以及职工代表董事陈虞女士组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推举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方剑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叶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思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方剑秋先生提名:聘任谭金凤女士、庞琦女士、徐发英女士、钟春梅女士、俞锦洪先生、欧阳云先生、周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席世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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