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非独立
董事薪酬方案》《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前述三项议案,汇总编制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适用对象涵盖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案中涉及董事薪酬的范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方案中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范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按月发放固定津贴,10 万元(含税)/年;
2、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按月发放固定津贴,5 万元(含税)/年;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对应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
规定执行。
(3)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薪酬,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对应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对应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基本薪酬主要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并参考同行业薪酬及市场薪资水平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参考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及综合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 50%,不同职能体系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依据其对应岗位职能进行考核。其中绩效薪酬的组成分成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月度绩效根据月度考核情况随月度基本薪酬发放;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形成初步年度考核结果,并依据初步考核结果预先发放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剩余部分根据年度审计报告最终核定绩效达成情况进行支付,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另行实施的激励计划执行。
三、其他
1、同时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按其担任的薪酬标准孰高为准,不因其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重复领取薪酬。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总经理方效良先生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董事长方剑秋先生,董事、总经理方效良先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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