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长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限已满,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冯春杰
联系电话 0551-6516166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299
注册资本 28,739.2894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 99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 金亚东
实际控制人 金亚东
董事会秘书 章殷洪
联系电话 0574-5512343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1 月 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长阳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
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往来;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间,长阳科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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