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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0 05:52:42 股吧网页版
联瑞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号),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50,000张(695,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6,345,047.1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4,952.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1月15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6]2500751011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42,323.98 25,500.00

2 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38,768.81 2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1,092.79 69,5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概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连云港联瑞提供2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连云港联瑞的注册资本将由35,000万元增加至59,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21WQHX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整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 168 号(一照多址)

成立日期:2020 年 07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增材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磁性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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