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恒源,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1991年8月至1995年7月在广东省珠海市江海电子公司工作;1998年6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14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会次数
朱恒源 9 9 0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025年,本人作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了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
提名委员会 3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战略委员会 5 5
注: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表示本人为非该委员会委员。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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