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诺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授权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日止。
(五)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