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
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奕瑞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公司按国家规定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对外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
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
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十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
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阻挠、
打击和报复。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
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
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
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
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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