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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22:56:42 股吧网页版
奕瑞科技:《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
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

(一)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收购股权,出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
产;

(二) 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三) 以联营或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

(四) 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五)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
报批手续。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
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
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
以上;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且超过100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50%
以上;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超过500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
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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