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
荐机构”)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大全能源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大全能源业务情况,对大全能
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4 年度大全能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2024 年度大全能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大全能源及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大全能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大全能源的内控制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担保、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重大经营决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大全能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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