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一期) 2023/8/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8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29.20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4%
实际回购金额 4,109.1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14 元/股~5.78 元/股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二期) 2024/8/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8 月 5 日~2026 年 5 月 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97.8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4%
累计已回购金额 2,154.0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1元/股~11.4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 5.8 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80 元/股
(含)调整为 14.00 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4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6 年 5 月 4 日。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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