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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9:42:44 股吧网页版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688306 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朱雪松先生、Shilai Xie先生、钦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志明先生、赵大东先生、丁建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丁建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

公司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王剑峰简历:

王剑峰先生,1970年出生,汉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均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合(宁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总经理、TRW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有限公司57.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44.99%的股份;通过持有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出资额间接控制公司13.03%的股份;通过实际控制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0.80%的股份。王剑峰先生合计控制公司58.8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周兴宥简历:

周兴宥先生,1967年出生,汉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机器人事业部董事长,宁波均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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