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
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 年 4 月
目录
释义......2
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 3
一、 本次收购概况......3
二、 本次收购背景......3
第二节 标的公司情况...... 4
一、 基本情况......4
二、 行业概况......8
三、 标的公司业务情况......12
四、 财务状况......15
第三节 交易方案...... 16
一、 整体方案......16
二、 交易对手方......17
三、 定价依据......19
四、 资金来源......20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0
第四节 项目可行性分析......27
一、 必要性分析......27
二、 可行性分析......29
三、 风险分析......30
四、 对公司的影响......31
第五节 结论...... 31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润光学、公司、甲方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指 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湖南戴斯 51%股权
标的资产 指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购买的、乙方合法持有的湖南戴斯 51%股权
湖南戴斯 指 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戴斯 指 福建戴斯光电有限公司
戴斯光电、标的公司 指 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
乙方 指 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长沙励卓 指 长沙励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戴斯股东
长沙诚归 指 长沙诚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戴斯股东
长沙希扬 指 长沙希扬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戴斯股东
常州希扬 指 常州希扬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戴斯股东
上海轩鉴 指 上海轩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戴斯股东
甲、乙双方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签署的《关于收购湖南戴斯光
股权转让协议 指 电有限公司的协议》及其任何副本、附件,所有其他根据该协
议签署并明确指定为补充该协议的文件
业绩承诺方 指 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主体,具体指长沙诚归、吴秀榕、长沙励
卓、薛洁、梁小生、林冰、吴明生、万一兵和万姿芳共九方
非业绩承诺方 指 杨希、汪戈东、周懿文、长沙希扬、吴科军、上海轩鉴、常州
希扬共七方
双方/各方 指 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一方或任何一方 指 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它具有普遍法律约
法律 指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
或重新制定
任何及一切应缴纳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收取或摊派
税费 指 的任何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或其他适用税
种,或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
元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 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中国法定工作时间
日 指 均指公历日
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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