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第 1—7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9 页
(三)合并利润表......第 10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1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3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5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 16—98 页
四、附件...... 第 99—103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2478 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学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润光学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润光学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和五(二)1 之所述。
中润光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光学镜头和光学元件。2025 年,中润光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的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65,812.35 万元,其中销售光学镜头和光学元件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2,007.2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4.22%。
由于营业收入是中润光学公司关键业务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中润光学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物流记录、客户签收记录、客户领用结算的记录(VMI 库存管理模式)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选取项目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物流记录、客户签收记录、客户领用结算记录(VMI 库存管理模式)、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和五(一)5 之所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润光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6,924.67 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863.00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6,061.67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