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结合公司行业及地区收入水平、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本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施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并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基本薪酬根据《劳动合同》及其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及公司发展策略,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确定具体基本薪酬金额。
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计划为基础,制定公司年度绩效目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确定具体绩效薪酬金额并对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中长期激励(若有)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领取薪酬,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并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劳动合同》及其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及公司发展策略,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
理制度确定,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确定具体基本薪酬金额。
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计划为基础,制定公司年度绩效目标,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确定具体绩效薪酬金额并对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中长期激励(若有)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三)薪酬支付及发放
(1)非独立董事薪酬支付及发放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绩效薪酬根据年度预算薪酬总额中的年度绩效薪酬额的 50%分 12 个月预先发放,实际绩效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制度》及《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价后确定,并在年报披露后发放绩效薪酬剩余部分。若根据最终考核评价结果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则公司按照《薪酬制度》及《实施细则》予以扣回。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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