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向东)
作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向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光学仪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在浙江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学系(原光仪系)工作,先后任班主任、实验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系主任助理、副系主任、系主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浙江大学教务处处长,曾任本科生院副院长、本科生院党总支书记。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21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副院长。2023年11月中润光学董事会换届至今任中润光学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上饶宇瞳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未上市)董事、杭州纤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上市)、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3)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现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委 托 出 以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出 本年实际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席股东会 出席股东
加会议 次数 会次数
7 7 0 3 0 否 3 3
(二)专门委员会任职及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
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会前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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