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的职责。现就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欧阳祖友先生、独立董事查国兵先生、董事穆猛刚先生。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穆猛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补选了职工董事苏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欧阳祖友先生、独立董事查国兵先生、职工董事苏振华先生,其中,欧阳祖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1 2025 年 4 案》; 一致同意
月 23 日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 2025 年 4 1、《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月 27 日
2025 年 8 1.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月 28 日 2.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一致同意
议案》。
4 2025年10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月 23 日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能够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现场指导内审部的工作以及查阅内部审计资料等方式,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到位情况与规范运行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各部门配合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审核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审核,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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