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7:53:25 股吧网页版
欧科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会计实务、审计准则应用、审计或其他服务费用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判断依据和应对措施、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管理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