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英: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吉首大学商学院特聘讲座教授,《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委,中国会计学会会员。
任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四届董事会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的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任期内召开 1 次;公司共召开股
东大会 5 次,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亲 自 现 场 以通讯 委 托 缺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参加董事会 出 席 出 席 方式参 出 席 席 两次未亲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汪斌 1 1 1 0 0 0 否 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尚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参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召开董事前,全面及
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本人的意见。公司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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