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朱军,男,195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1974 年 6 月参加工作,1976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 年 2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
内贸易部处长、高级工程师;1999 年 5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物资开发投
资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高级工程师;200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中国轮胎
循环利用协会(原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其中,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兼任中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专
家委员会主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杂志社社长、法定代表人,中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23 年 9 月至今,任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三届董事会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的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亲自出席 6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
大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 5 次。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亲 自 现 场 以通讯 委 托 缺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参加董事会 出 席 出 席 方式参 出 席 席 两次未亲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朱军 6 6 1 5 0 0 否 5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履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战略委员会 1 -
提名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预先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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