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资源,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合理分配各方收益,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按独立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会工作。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财务中心根据业务需要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务中心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如下:出纳、长期资产核算、存货核算、往来结算核算、收入与税务核算、成本与费用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具体岗位安排可根据人员工作能力及内部控制要求,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员不得兼管其他岗位工作。
第七条 公司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财务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中必须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开票,拒
绝报销,并及时逐级向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处理。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要支持财会人员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务会计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九条 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配备专用或主要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终端,配备与会计电算化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由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由信息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处理责任安排;财务中心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信息中心需保证相关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计算机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需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保证财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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