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6-016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50.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1,986,328 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374.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3%,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预留 75.5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与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1,986,328 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4.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预留 75.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11 人,约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
总数的 8.12%,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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