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18:05:21 股吧网页版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9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0/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7.9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7.94万股~315.8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82%~1.6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