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任期内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先纯)
作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任期至2025年7月届满,本报告仅反映本人在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先纯: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获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成都市一点通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现任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亦非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综上所述,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1月至7月,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前了解议案背景及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就财务报告、内控
建设、审计工作、战略规划等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任期内,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各项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参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参加股东
本年度应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大会情况
该参加董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事会次数
议
李先纯 5 5 0 0 否 2
2、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事姓名 审计委 薪酬与考 战略委 提名委 独立董事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员会 核委员会 员会 员会 专门会议 数 自参加会
议
李先纯 2 1 - 1 1 0 否
注:以上会议次数均为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1月-7月)公司召开的会议次数及本人出席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履行委员职责。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了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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