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志平)
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川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志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博士学历,
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1995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历任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24 年 5 月至今,任浙大城市学院
教授。2024 年 2 月 2 日至今,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内
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3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我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会议
7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
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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