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 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133,1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7.04 元/股,上述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97.44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7,451,983.16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2,548,014.28 元。本
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600228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近日在深圳市与保荐机构国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资金用途
彭州微芯原创新
彭州微芯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520078801300000599 药制造基地(一
业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阶段)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 4000134919100339823 补充流动资金
区支行
深圳微芯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物科技股份 03006577503 创新药研发项目
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3600006309 创新药研发项目
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3800850658 创新药研发项目
司深圳分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丙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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