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6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97.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03,622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0%
实际回购金额 2,002.70859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1.63元/股~53.5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9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5,8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50 元/股,最低价为 41.6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0,598.55 元(不
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03,6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53.50 元/股,最低价为 41.63 元/股,回购均价为 49.62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27,085.97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由于回购股份后,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
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合计持有的 83,550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其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56.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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