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傅愉(Fu Yu)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事项有利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高效、顺利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本次设立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系用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愉(FuYu)、陈淡敏、晏磊、徐雪妙
202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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