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淡敏女士、傅愉(Fu Yu)先生
和非独立董事周广大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陈淡敏女士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备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
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完成监事会取消相关工作,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1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月 19 日
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2 审计委员会 2 月 27 日 《2024 年度业绩快报》
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
3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第十二次会议 4 月 11 日 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4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第十三次会议 4 月 27 日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5 审计委员会 6 月 3 日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关于同意公司报送<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6 审计委员会 7 月 4 日 表>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
7 审计委员会 8 月 4 日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
第十六次会议 度内审工作报告》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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