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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