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2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债券代码:118018 债券简称:瑞科转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信证券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瑞科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决定行使“瑞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瑞科转债”全部赎回,并于同日披露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瑞科转债”的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瑞科转债”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2022 年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瑞科转债
(四)债券代码:118018
(五)发行规模:43,000.00 万元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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