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兰军
本人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积极发挥自身法律专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兰军:男,中国国籍,1966 年 3 月出生,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广东省河源
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执业律师、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均按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2 次董事会、1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通过现场、通讯、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以通讯方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式参加次 会次数
数
谢兰军 2 2 0 0 2 1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谢兰军 1 / 1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谢兰军 1 1 0
(二)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逐项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定期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并听取内审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情况。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完成阶段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及审计结果、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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