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滕超
本人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滕超:男,中国国籍,1984 年 12 月出生,博士毕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
才。曾在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后留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担任副研究员,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特聘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均按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
股东会、7 次董事会、5 次审计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会出席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以通讯方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式参加次 会次数
数
滕超 7 7 0 0 5 3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滕超 5 3 / /
(二)日常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自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就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核,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在 2025 年的独立董事任期内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定期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并听取内审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情况。2025 年 12 月,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事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中
小股东进行良好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中小股东核心关切的问题与诉求。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提名董事、高管候选人等事项均在董事会之前获得提名委员会同意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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