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41.56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58.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 42,605.22 万元(含
手续费),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15.7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30,00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发行费用 7,415,566.04
二、募集资金净额 422,584,433.96
减:投入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金额 332,897,560.80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93,142,316.93
减:现金管理金额 0.0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2,320.24
加:利息收入 3,467,764.01
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8 月,公司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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