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赛微微电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618,3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381,65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分别为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伟途投资”)、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核投资”)、东莞市微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合投资”)、葛伟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因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在原锁定期基础上延长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6,157,08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37%。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 26,157,084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年 10 月 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因进行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 86,139,015股。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限售承诺
1、伟途投资、聚核投资、微合投资作出以下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承诺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和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所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5)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承诺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承诺人持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期间持续有效。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葛伟国作出以下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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