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9:58:41 股吧网页版
赛微微电:关于修订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前身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制定了《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该计划就期权激励对象、决策程序、授予方式、行权等主要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并于同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事项。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完善和顺利实施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对《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股票来源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情况说明

(一)对 “四、激励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之“4.1”修订如下:

修订前:

4.1 本激励计划所称激励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权)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激励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次激励的涉及的激励股权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普通股股份(权)。

修订后:

4.1 本激励计划所称激励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
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权)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激励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次激励的涉及的激励股权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对“九、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行权及变更、终止程序”之“9.3”修订如下:

修订前:

9.3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程序

……

(2)公司在对每个激励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做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

修订后:

9.3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程序

……

(2)公司在对每个激励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做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授予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来源进行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来源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实行修订后的《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修订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修订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