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9:38:21 股吧网页版
经纬恒润: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公司监事 3 名,实
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432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10.6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安排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32 名激励对象所持 10.6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审
批机关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的相关内容。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审批机关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审批机关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有效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