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 11 号
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
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其中监事周哲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5)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
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30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6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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