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42:44 股吧网页版
云从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沛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赵沛霖)述职报告

本人赵沛霖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二届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洋理工大学计算机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于美国罗格斯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新加坡科技研究局研究员;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蚂蚁金服高级算法专家;2017年8月至2025年8月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专家研究员;2025年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教授。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度 是否连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现场参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次) 参加会 的次数


赵沛霖 1 1 0 1 0 0 否 0

本人在上述各项会议期间就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任期内,针对本人参与的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于会前认真查阅了各项背景资料,并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审慎行使了表决权。经严格审核,本人认为,相关审议议案均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因2025年度本人任期较短,在2025年度内本人暂未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正式的深度沟通。后续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并保持与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履行对公司财务运作及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因2025年度任期较短,本人与中小股东进行直接沟通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展望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