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信息的收集和提供,并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
Am An m 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64,399 万元 57,959 万元 5,614 万元 5,053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70,839 万元 63,755 万元 6,175 万元 5,558 万元
A≥Am X1=10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n≤A
A
B≥Bm X2=100%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B) Bn≤B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B
各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当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B)大于 0 时,取 X1 或 X2
的孰高值对应的行权比例;反之,当归母净利润(B)小于等于 0,则当期不得行权。
注:“归母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
“归母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有效期内所有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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