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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20:19:31 股吧网页版
深科达: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了监督及决策支持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构成,现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刘金平先生、独立董事宋敬川先生、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其中由会计专业人士刘金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现任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增募投项目、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七)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及其独立性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政旦志远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政旦志远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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