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政旦志远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
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3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2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9 人。
(7)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2 家,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
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其中 8 次不在本所执业
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
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政旦志远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研发费用、存货、应收账款、资产减值等。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政旦志远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政旦志远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政旦志远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项目质量检查
政旦志远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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