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16:34:11 股吧网页版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并加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公司职能部门签订的合同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十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设审计负责人 1 名,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保密。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