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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6:34:11 股吧网页版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子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出资份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财务审计监督、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可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管理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六条 公司的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七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等方式实现对各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第八条 公司结合出资比例及管理需要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需要和委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对任期内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人选调整方案并按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变更。

第九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并由各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选举或聘任。

第十条 公司委派或推荐到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人选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子公司股东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地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

(五)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报告公司, 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六)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母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和职员花名册及变动情况及时向母公司备案。各子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母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十四条 子公司应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制定适合子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
经营成果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
子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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