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 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共由 3 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初,原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文东华先生、龚涛先生、非独立董事江咏先生组成,
其中文东华先生担任召集人。2025 年 6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文东华先生、魏云珠女士、江咏先生担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的文东华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出席人员 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内审经理的议
2025 年 3 审计委员会第 文东华、龚 案》; 通过
月 10 日 十四次会议 涛、江咏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初步审计情况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第三届董事会 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文东华、龚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 通过
月 3 日 十五次会议 涛、江咏 工作总结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选聘文件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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