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晓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因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2023 年年报
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日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处罚、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大信协商确定。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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